所必需
  • 哪些不得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

    100 2025-01-12 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