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怎么定罪
校园欺凌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罪名及刑罚如下:
寻衅滋事罪 :当校园欺凌行为影响公共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引起他人报复等严重后果时,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故意伤害罪
当校园欺凌行为导致被欺凌人受伤,且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时,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标准一般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伤害程度为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迫交易罪:
当校园欺凌行为涉及到强制他人交出财物或者强迫他人进行某种行为时,可以以强迫交易罪定罪。
侮辱罪:
当校园欺凌行为涉及到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诽谤时,可以以侮辱罪定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校园欺凌行为如果未构成刑事犯罪,但造成轻伤或更重的伤害,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建议
校园欺凌行为严重危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环境,因此,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报警并由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干预,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
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召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暨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会议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刘娥为深化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膳食安全与午休管理质量,4月7日,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在学校德馨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暨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会议,学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校级家委会会长以及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
-
家长开放月,高新区鸡山小学为家长们送上“心理健康大礼包”
“情绪就像水流,堵不如疏。当我们把工作压力发泄到家人身上,孩子可能又会将委屈传递给宠物,这就是心理学中的踢猫效应。”4月8日,济南高新区鸡山小学邀请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师夏文宇到校,为前来参加校园开放月活动的家长带来一场深入浅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作为济南高新区“家校共育促成长”校园开放月的
-
“岁月神偷”!惯犯17年间入狱6次,再因盗窃获刑!
有人靠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也有人不好好工作挣钱整天想着靠盗窃“发家致富”将自己又双叒叕送了进去—— 铜川耀州法院判决一起盗窃案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有这样一个人,偏偏盗窃成瘾,在“六进宫”后仍不思悔改,可谓在监狱里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近日,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本案中被告人寇某
-
商城县丰集镇:站好“护学岗” 守好“上学路”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近日,商城县丰集镇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5余人,积极开展“站好护学岗,守好上学路”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学生平安出行。全力以赴,站好“护学岗”。严格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模式,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校园及周边开展
-
局领导调研市属学校食堂
【来源:镇江市教育局_教育要闻】3月28日,市教育局副局长盛莉莉携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同志赴江苏省镇江中学、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和镇江市外国语学校西津渡校区,调研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盛莉莉一行通过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学校食堂的运营管理及食品安全情况,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验收、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等各方面情况